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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4-10-27 00:00浏览数:

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严格执行限额申报制度。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根据国家限定的申报指标进行评审推荐。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学校决定组织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者填报

凡欲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艺术学单列项目(暂不包含教育学单列项目)的申请者,请分别使用《年度项目预报申请书、活页》(见附件1)和《艺术学项目预报申请书、活页》(见附件2)进行填报。2014年11月25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意见表》(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对照审查要点自查并签字)、《专家审核意见表》(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各1份交给本院科研秘书。《申请书》和《活页》须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形式审查意见表》、《专家审核意见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不符合要求者,请科研秘书拒收。

二、科研秘书形式审查

科研秘书对照《形式审查意见表》中的各项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逐条审核,指出具体问题并签字。

三、学院(学科)专家预审

学院或学科组织专家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对申请书的选题、队伍组织、课题论证、研究基础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建议。评审会议要求有专人记录,填写《专家审核意见表》并请专家签字。

预审工作请集中在2014年11月25日-12月5日期间完成。

四、社科处审核把关

科研秘书将每个人的材料按《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意见表》、《专家审核意见表》的顺序用夹子固定,进行统一汇总,于2014年12月5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审核把关。社会科学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和审查程序不全的材料。

五、反馈修改

社会科学处组织审核后,将材料按单位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两类意见表认真修改。《形式审查意见表》、《专家审核意见表》将复印一式三份,社科处、科研秘书和申请人各存一份备用。

六、其他说明

1、机关单位和理科各学院因申报数量较少,请申请人于2014年11月25日前自送社会科学处进行形式审查。专家预审环节请根据所报学科联系相关学院把关。

2、正式申报通知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下达时再另行发布,请大家密切关注社科处网页。

联 系 人:王仙花

联系电话:0731-88872164

电子邮箱:539880723@qq.com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一、年度项目预报申请书、活页

二、艺术学项目预报申请书、活页

三、形式审查意见表

四、专家审核意见表

五、单位汇总表

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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