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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0-06-05 14:56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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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发〔202028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相关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及《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发教务字〔20183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2020613日前结束所有课程在线教学,615日至75日为全校期末课程考核时间。

2.全校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时量以卷面为准)

考试课程及参考年级

615日上午9:00

大学英语(二)(2019级)

615日下午15:00

大学英语(四)(2018级)

616日上午9:00

形势与政策(2019级)(开卷)

616日下午15: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7级理科)

617日上午9:00

大学语文(2019级理科)

617日下午15: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18级理科)

618日上午9: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

(2019级文科)

618日下午15:00

学校教育学(2018级师范类专业)

619日上午9:00

高等数学CE(医学院、文)(2019)

619日下午15:00

健康教育(开卷)(2019级)

622日上午9: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9级理科)

622日下午15:00

德育与班级管理(2018级师范类专业)

623日上午9:00

心理学(2017级中职班)

623日下午15:00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018级)

(师范类专业)

628日至71

大学计算机应用(2019级)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专业课程考核由各学院在规定考核时间段内安排。考核安排应合理,不得与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冲突,原则上75日应安排课程考核。

4.参加本学期重修、补修的课程考核按照正常教学计划跟班进行,不另行安排。

5.为避免学生的主、辅修专业课程考核时间冲突,开设了辅修专业的学院,须在613-14日完成辅修课程的期末考核,各学院不得在辅修课程考核期间安排主修专业课程考核。

二、考核形式及组考

1.所有课程采取线上考核,由教务处统筹,开课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须按照学校要求,根据线上考核特点,积极创新考核工作机制,做到“一课一方案”,即每一门课程都应根据课程特点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做好命题、组考、监考、阅卷、登分及档案管理工作。

2.确因缺乏条件无法组织线上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向学院申请延期考核,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延期至下学期第一周进行。所有延期考核的课程均须报教务处备案。

三、线上考核命题

1.开课学院要针对线上课程考核的特点组织教师命题,经审核后方可用于考核。要加强分类指导,按照OBE理念,围绕课程目标,创新考核方式,合理设计考核内容。

2.公共必修课命题方案和试题、参考答案、评分细则等材料分开单独装袋密封,命题人(单位)签字盖章后于610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科备案,专业课命题方案和试题留各学院教务办存档备查。

3.为加强诚信教育,命题试卷应在试卷左上角标注提示语: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四、线上考核组考

1.可以采用课程平台、在线答题、建群、视频等形式开展线上考核。

2.学院教务办于610日前完成排考工作,并将下列材料报送教务处考试科: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打印一式两份;《期末组考工作责任书》。

3.各课程任课教师以教学班为单位建立考试平台(中国大学慕课、智慧树、腾讯会议、QQ、微信、钉钉等通讯群),将考试方案在课程结束前通知学生。

4.考核试题由监考员(任课老师)在规定时间统一在平台或群里发布,考生依据考核要求在平台作答或书面答题。

5.考核所需设备及文具由考生自备。采用书面形式考核的,答题纸应为A4规格,考生须在答题纸最上方标明学院、学号、姓名、考试科目,按照题目顺序依次作答。

6.考生须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考核,及时在课程平台内提交试卷,或将答题内容拍照或以电子邮件、文件传送等形式发给监考员(任课老师),监考员(任课老师)留存整理。

7.在公共必修课考核期间,各学院应为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的组考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五、在线监考

1.各学院应加强线上监考人员的管理,强调监考纪律。采用书面考核的课程,根据考生人数,原则上60人以下的教学班配备的监考员不少于2人,60人以上的教学班配备的监考员不少于3人。采取其他形式考核的,根据课程特点,学院可灵活确定监考方式。

2.监考员须按时组织学生考试,收发试卷,并做好考生的身份查验及过程监控,防范考生舞弊。

3.学院领导要加强本单位考核全过程的管理,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六、阅卷及登分

学生提交试卷后,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打印试卷,2020715日前完成阅卷、成绩核对、录入成绩和试卷分析等工作(71523:00关闭教务管理系统)。逾期未录入成绩的,将在全校通报。

七、试卷分析

各学院须组织任课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对课程考核结果进行目标达成度分析,全方位了解学生在知识学习、能力形成等方面的情况,对达成度未达到预期值的指标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要认真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和存在不足,进一步改进教学,提升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八、档案管理

各学院须按《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做好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并将课程线上考核方案作为档案材料归档整理。采用书面考核的课程须将学生答卷打印存档,采用课程平台或其他方式考核的课程,须将考核数据刻盘存档。

九、留学生考试

外籍留学生的期末课程考核参照本通知开展。公共必修课由国际汉语文化学院组织实施,专业课由各专业学院组织实施。

十、相关要求

1.各院必须成立期末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教师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特别是加强命题、试卷制作等工作的保密教育,做好教师考务培训,布置落实组考工作。

2.加强诚信教育,召开学生视频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湖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考核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诚实守信,树立优良考风。关爱学生,深入了解考生具体情况,提前告知考生线上考核方式,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和考核用品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3.我校藏南地区学生和内地新疆班考入、预科转入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按照学校《关于解决我校藏南地区学生学习困难问题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单独命题、单独考核。



 教 务 处

  2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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