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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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年版)学科名称: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代码:050108)

发布人:日期:2020-12-03 11:09浏览数:

一、学科简介

本专业现有梯队成员9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4人,讲师1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7人,博士生导师2人。本学科有欧美文学研究、中外文学关系研究和海外汉学研究三个研究方向,师资力量雄厚,梯队结构合理,科研成果丰富。近五年来,本学科成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5项,省社科基金与省教育厅课题12项,出版专著24部,发表论文近200篇,在狄更斯研究、庞德研究、艾略特研究,以及中国近代以来文学、文论与佛学关系研究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或优势地位。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博士点培养具有坚实中外文化、学术基础、熟练掌握一至两门外语的关于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研究的创新型的科研和教学人才,以及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的新闻出版等文化事业的应用型人才。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1、外国文学经典作家作品研究:A英美小说研究B英美诗歌研究C俄苏文学研究D东方文学研究。

2、中外文学关系研究:D中西文学比较研究E中西近代文论和美学比较研究 F中西文化、诗学比较研究。

3、海外汉学研究:A海外汉学中国文学研究B海外汉学与比较文学关系研究。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非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博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国际博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本科阶段或硕士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博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侨博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博士研究生及港澳台侨地区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等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三个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学术专著可视同于1篇发表在CSSCI源期刊上的论文),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其他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行发研究生字【2018】29号)文件)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6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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