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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师范大学“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 知

发布人:日期:2016-10-21 00:00浏览数:

各部门工会:

2016年5月15日是第23个国际家庭日。为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扎实推进“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根据省教育工会文件精神,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女职工中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通过组织开展“写家书•传亲情”系列活动,唤起人们对家庭的重视,对亲情的珍视,让向善的力量在亲情中凝聚,让真善美的风尚在家庭中传扬,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建设幸福家庭。

二、活动方式:

1、活动内容:以“我爱”为主题开展全校女职工“十封好家书”评选活动,把握身边的平凡点滴,留意生活的细微瞬间,用

最真的情感,书写家庭、亲人间的感动。

2、活动对象:全校在职女职工

3、时间安排:

(1)5月6日—5月18日各部门工会组织动员发动女职工参加活动,上交作品,开展评选,每个部门工会推荐至少2篇家书到学校工会参评;

(2)5月19日全校总评选;

(3)报送优秀家书到省教育工会参评。

4、评选通报:

学校工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对部门工会推荐的家书进行评审,评选出“十封好家书”,对作者给与表彰和奖励,设特等奖一名,一、二、三等奖各三名。

5、作品要求:

(1)体裁不限,可以是一封信、一段短信、微信、一首诗等,文字简练、生动、有感染力;

(2)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具有真情实感;

(3)题目自拟,字数600字以内为宜;

(4)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作,严禁抄袭。

三、活动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写家书·传亲情”活动,呼唤亲情、珍视亲情,倡导诗意生活,让人们从中体会到平凡生活蕴含的诗意之美,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在主题活动中传承和培育,不断发扬光大。

2、本次活动参赛情况将作为2016年部门工会年度工作考

核内容之一。

3、各部门工会将推荐参加全校评比的报送作品统计表(附件1)及作品电子版于5月18日前发送到学校工会女工委员会邮箱(hnsdng@163.com),作品纸质版请交至工会201办公室段婷老师处(88872879)。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写家书·传亲情”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湖南师范大学“写家书·传亲情”活动报送作品

统计表

部门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作品名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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