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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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年版)学科名称: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代码:040102)非全日制

发布人:日期:2020-12-02 16:13浏览数:

一、学科简介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点,属于教育学一级学科之下、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基础之上的三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本专业主要招收具有大学本科中文专业学历、有志于语文教育事业的应届毕业生或者在职的语文教育工作者。中学语文教学论学科是高等师范院校中文专业最能体现师范特色的学科,主要研究以中学为主体并同时涵盖各级各类学校的语文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适应面较为宽泛。本学科的总体概况为,立足语文教育理论建设,将建设领域定位在历史研究与现状研究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整体研究与细节研究相结合等“三个结合”之上,形成了语文教育历史研究、语文教育原理研究、语文教学操作理论研究、语文课程与教材建设研究、语文教育心理研究、语文教育研究方法研究等几个方面的研究优势。目前,本学科的在职教师有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人,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5人,在全国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并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本学科从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并于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连续招收30届、300余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目标为:在学生已经具备的中文专业素养和语文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传授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与语文教育教学等领域的基本原理,让学生获得比较系统的语文教育知识,掌握基本的语文教育研究方法,具备较高水平的语文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累关于语文教育研究的经验,形成语文教育的研究素养,并具备较高水平的语文教育教学实践操作能力,成为能够从事与语文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相关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本专业主要研究中小学语文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根据所在专业的指导教师科研方向,大体又可以细分为五个研究方向:

语文教育发展史研究。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中国语文教育的发展历史。学术带头人为张良田教授。本方向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近年来,出版专著3部,主编或参编多部中国语文教育史方面的教材,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并完成国家、省级课题3项。

语文教学基本原理研究。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语文教学的基本原理。学术带头人为杨云萍教授。本方向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近年来,出版专著10部,主编多部大学、高职与中职语文教材,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课题5项,多项科研成果获省级奖励。

语文课程与教材建设研究。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基础教育的语文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问题。学术带头人为周敏副教授。本方向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近年来,出版专注3部,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3项,形成了比较鲜明的研究特色。

语文教师与教学实践研究。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语文教师的专业发展与语文教学的创新性实践问题。学术带头人为刘光成副教授。本方向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近年来,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2项,出版专著2部,形成了比较鲜明的研究特色。

语文教育哲学研究。本研究方向主要从哲学层面对语文教育进行审视。学术带头人为李霞副教授。本方向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近年来,出版语文教育哲学著作3部,发表论文10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2项,形成了比较鲜明的研究特色。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

活动

学分

实践

环节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方向限选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30.0

26.0

6.0

4.0

8.0

8.0

2.0

2.0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

00001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

2

考试

必修

0000100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

2

考试

必修

300010001

硕士学位英语课程

48

3.0

2

考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

300020001

课程理论研究

32

2.0

1

考试

必修

300020002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2

2.0

1

考试

必修

方向限选课

304030016

中国语文教育史

36

2.0

2

考试

至少选8学分

304030017

中学语文教学论

36

2.0

2

考试

304030018

语文教学本体研究

36

2.0

2

考试
304030019

语文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

36

2.0

2

考试
304030020
语文教育哲学

36

2.0

2

考试
任意选修课

304040025

语文教学实践创新案例分析

36

2.0

3

考查

至少选8学分

304040026

语文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36

2.0

3

考查

304040027

语文美育研究

36

2.0

3

考查
304040028

阅读教学的理论与实践

36

2.0

3

考查
304040029
写作教学的理论与实践

36

2.0

3

考查

必修

sj0000001

实践环节


2.0


考查

必修

xs0000001

学术活动


2.0


考查

必修

补修课

304070006

古今汉语语法修辞研究

36

2.0

1

考查

选2门,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选

304070007

文学史与名家名作研究

36

2.0

2

考查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国际硕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硕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侨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等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

3.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等类别。实践环节占2学分,其中科研实践占1学分,教学实践或者社会实践占1学分。一般情况下须参加两类实践即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各占1学分;也可根据学术型、应用型培养目标而只参与其中一类实践,记2学分。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实施管理办法》。

4.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须在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上一条: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年版)专业类别:学科教学(语文)(领域代码:045103)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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