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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7-10-23 00:00浏览数:

各部门工会:

认真贯彻国家《全民健身纲要》,加强群众性体育锻炼,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举办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10月19日-22日(与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田径运动会同时举行)。

二、地点:校田径运动场

三、竞赛项目(个人项目39项,集体8项)

(一)男子组(单项21项,集体4项)

1、甲组(9项):35岁以下(198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者)

100m、400m、1500m、4×100m、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标枪

2、乙组(7项):36岁-45岁(1972年10月20日以后至1982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者)

100m、4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

3、丙组(6项):46-55岁(1962年10月20日以后至1972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者)

100m、400m、800m、4×100m接力,跳远、铅球(5kg)

4、丁组(3项):56岁以上(1962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者)

100m、400m、铅球(4kg)

(二)女子组(单项18项,集体4项)

1、甲组(8项):30岁以下198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者

100m、400m、800m、4×100m、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2、乙组(6项):31-40岁,1977年10月20日以后至1987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者

100m、4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3、丙组(5项):41-50岁(1967年10月20日以后至1977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者)

100m、800m、4×100m接力、跳远、铅球(4kg)

4、丁组(3项):51岁以上,1967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者

100m、400m、铅球(3kg)

四、报名方法

1、各部门工会每单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每个组别限报一个队。

2、参赛名单上交后不得更改,报名者必须按时参加比赛(因病或因公外出须由单位领队在比赛前30分钟到大会竞赛组委会办理请假手续)

3、运动员资格及年龄由各部门工会领导审查,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违反规程规定者,取消其个人或代表队的比赛资格,并在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径赛项目中100m进行预赛,预赛中计时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其余项目一律计时决赛,按成绩取前八名,报名少于8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3、各项比赛均由组委会统一编排

六、名次及奖励办法

1、每个组别均取前八名,计分为9、7、6、5、4、3、2、1,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如两个第二名,则(7+6)÷2)=6.5分,无第三名,依此类推

2、获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单位,获男、女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由校工会给予奖励(体育学院术科教师成绩超过普通教师组第一cs名,且排名一、二者,只记成绩,不记名次和团体总分,由校工会给予奖励。)

七、其他

1、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给予支持,认真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

2、运动员的编号由组委会统一编排,号码布由各单位自行准备,号码布规格统一为20×15cm的白色,号码统一用红色书写。

3、比赛期间运动员、领队、工作人员一律凭证入场。

4、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并按时到检录处报到检录,凡三次点名不到者取消其比赛资格。

5、报名表(含纸质版、电子版)请各部门工会按组别于10月13日前上报,纸质版报校工会,电子版同时发至电子邮箱:845506911@qq.com,联系人:颜亮老师 13975803517。过期不再受理,10月13日下午3时在工会三楼召开田径运动会议。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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