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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人:日期:2018-05-11 00:00浏览数:

根据校研究生院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以学位点的导师为主体,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三、复试方案及安排

(二)复试时间安排:5月14—16日。

专业

资审

面试

体检

(空腹)

心理测试

中国现当代文学

14日8:30

14日9:30

15日上午

5月14日9:00-11:00

15:00-17:00

5月15日9:00-11:00

15:00-17:00

5月16日9:00-11:00

可任选一单位时间进行心理测试

比较文学语与界文学

16日8:30

16日16:00

16日上午

文艺学

16日8:30

16日19:30

16日上午

中国古典文献学

15日8:30

15日15:00

15日上午

中国古代文学

14日8:30

15日9:00

14日上午

汉语言文字学

(中近古汉语、

汉语语法学、

文字音韵学)

14日8:00

汉语应用语言学

14日8:00

(中近古汉语、

汉语语法学、

文字音韵学)

14日8:30

汉语应用语言学

14日18:30

15日上午

(面试地点:各专业教研室 资审地点:文学院研究生办 体检地点:校医院

心理测试地点: 教科院513)

(三)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考生到校后到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请考生自行准备零钱)。各学院负责代收本院复试费,统一交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开具收据,并及时将复试费收据发放给复试考生。

(四)体检

体检时间为5月14日—16日,体检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注意事项:1、考生到各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后加盖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的骑缝章;2、体检需空腹采血。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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