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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施方案

发布人:日期:2018-06-01 00:00浏览数: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6〕7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制定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具体实施方案。

一、辅修课程培养方案

1、汉语言文学(见系统)

二、可接受名额

30人以上开班,低于30人不开班(汉语言文学专业2个班 不超过200人)。

三、申报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2016级、2017级在校在籍本科生;

2、辅修学位仅限跨学科门类的学生修读。

四、报名方式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咨询电话:文学院教务办88872509。

五、开课时间:

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周日白天。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辅修学位培养方案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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