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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施方案

发布人:日期:2017-06-22 00:00浏览数: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6〕7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制定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具体实施方案。

一、辅修课程培养方案

1、汉语言文学专业(见附件)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见附件)

二、可接受名额

30人以上开班,低于30人不开班(汉语言文学专业2个班 不超过200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个班 不超过100人)。

三、申报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2015级、2016级在校在籍本科生;

2、辅修学位仅限跨学科门类的学生修读。

四、报名方式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文学院教务办现场报名,地点:文学院教务办(127),联系电话:88872509 88872504。

五、开课时间

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周日白天。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7年6月20日

1、汉语言文学专业辅修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辅修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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