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 试 方 案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处发[2017]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文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1、文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贤章、李伶俐、肖百容
成员:王 芳、伍 莉、陈雅琪
2、复试工作小组
由各学科组织五位以上的专业老师组成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二、复试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研究方向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4 |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全日制) | 22 |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 | 35 |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30 | |
050101 | 文艺学 | 13 |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5 |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16 | 古代汉语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14 | 现代汉语 |
050104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4 |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15 |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17 | 现代文学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13 | 当代文学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6 | |
0501Z1 | 写作学 | 6 | |
0501Z2 | 对外汉语 | 10 |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6 |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13 | |
130400 | 美术学 | 2 |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月27号15:00请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拟录取往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初试准考证,一寸相片1张。
6.《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四、缴纳复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各学院负责代收本院复试费,统一交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开具收据,并及时将复试费收据发放给复试考生。
五、面试和笔试时间
1、3月29日(星期三)8:00带有效证件在文学院参加专业笔试(考场另行安排)。
2、3月29日下午在文学院参加面试(具体安排见通知)。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3月28日8:00-11:30,14:30-17:30,体检地点为学校医院。
考生到文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贴上照片后须加盖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的骑缝章;
上午空腹采血,其他体检项目全天完成,前天晚餐清淡饮食,21:00后需禁食。
六、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请考生保持通信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文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