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适应现代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实行研究生硕博连读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选拔科研拔尖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提升博士生的研究水平。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主要标准是科研基础、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其着眼点是鼓励科研拔尖的硕士研究生攻读本院的博士生,使他们在适当缩短学习年限的情况下,集中精力从事科学研究。
3、激励博士生做出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二、基本原则
1、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2、录取硕博连读学生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获得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且课题经费充足。原则上每位符合招生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只能招收1名硕博连读的学生。
3、拟进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2)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的潜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
5)以全脱产的方式从事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三、选拔对象
我校2020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
050101文艺学 杨合林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吕双伟
五、选拔依据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0〕9号)。
六、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12月28日前,学生将导师、学位点、博导签字的《湖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审核登记表》及附件材料(详见学校通知第七条)交研办审核。
2、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
考核内容:
1)外语测试:英文口头自我介绍。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接受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2)科研综合能力考核。
考核形式: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待通知。
每位考生的外语成绩、综合能力考核分(百分制)=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3、每位考生的总分数=外语测试分+综合能力考核分。如有多位学生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情况,优先录取分数最高的学生。拟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研究生院通知。
文学院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