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人:日期:2022-05-23 11:17浏览数:

根据校研究生院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二级招生单位、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执行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以学位点的导师为主体,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三、复试方案及安排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简称复试比例)为3:1。导师复试人数=该导师招生计划×3。

复试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导师姓名

招生计划

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

蔡梦麒

2

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

陈晖

2

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

丁加勇

2

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

彭泽润

2

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

唐贤清

2

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

徐朝红

2

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

郑贤章

2

050101

文艺学

杨合林

1

050101

文艺学

赵炎秋

1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唐贤清

1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彭泽润

1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蒋冀骋

1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郑贤章

1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蔡梦麒

1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陈松青

1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张红

1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蒋振华

1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胡海义

1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肖百容

1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汤素兰

1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黄怀军

1

(二)复试时间安排:5月25-29日。

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加文学院2022年博士复试QQ群:547573900,面试具体时间将在群里发布。

a035a6b47f67e5e82d37443c8397608

(三)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缴纳复试费: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考生应在5月24日24:00前缴纳复试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签订复试承诺书:考生按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安排,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签订《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按有关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复试场地的准备工作。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请考生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wxykeyanban@163.com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wxykeyanban@163.com。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招生时确定导师的,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招生时不确定导师的,复试小组成员平均打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1.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

2022年5月23日

上一条: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复试名单

下一条:2022年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结果公示(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