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党委第一巡察组对文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二、巡察对象
文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内容
检查巡察对象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校党委重点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履行核心职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持续纠治“四风”等情况;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检查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等情况。
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列席会议、问卷调查、调阅资料、明察暗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四、巡察组信访受理方式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同时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与巡察内容相关的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专门值班电话、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受理师生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信访受理起止时间为10月25日—11月14日,受理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一)值班电话:0731-88872199;
(二)意见信箱:在文学院一楼活动室旁和木兰楼天天打印社正门口北侧内墙处
(三)电子邮箱:dwxcz@hunnu.edu.cn;
(四)信访接待: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值班电话预约时间地点。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1-88872319)。
特此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