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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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年版)学科名称:汉语言文字学(学科代码:050103)

发布人:日期:2020-12-04 16:39浏览数:

一、学科简介

汉语言文字学学科点有学术渊源。前辈学者著名语言学家、学部委员杨树达先生,在汉语言文字学方面有巨大的成就;著名语言家周秉钧教授,是国内《尚书》研究的权威,其成果曾获国家教委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著名语言学家、《古汉语研究》期刊顾问李维琦先生是国内佛经词汇研究、汉语修辞研究权威。学科带头人蒋冀骋教授在语言学界享有盛名,他是我国第一位近代汉语方向的博士,曾获得过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语言学家二等奖,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奖励,《阿汉对音与元代汉语语音》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是湖南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专家,国家核心期刊《古汉语研究》主编,中国语言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语言学会会长。本学科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国家级人才1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选3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点及博士后流动站,是湖南省重点建设的学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之子学科,拥有国家核心期刊《古汉语研究》。本学科有几个突出的研究方向很有特色,在国内处于领先或优势地位:近代汉语方向,研究特色是佛经语言研究,语言接触与比较研究,汉语俗字研究以及对《说文》、《释名》、《广韵》等的系列研究。汉语语法研究,研究特色是汉语副词研究,句式配价研究以及汉语语篇修辞学的研究。汉语方言研究,研究特色是湖南方言研究,包括湖南方言语音、词汇、语法研究,湘南土话研究,湘语与赣语比较研究等。

本学科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03年开始接受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语言学理论及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知识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与应用型人才,能从事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字学教学与科研工作、对外汉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科研院所汉语研究工作,以及新闻、出版、编辑、文秘等工作,并为国内外语言类博士点输送高质量人才。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1.古代汉语

本方向主要研究古代汉语的文字、音韵、训诂、语法以及语言接触与比较。本方向现在有教授5人,副教授3人。近年来,出版专著16部,主编教材4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26篇,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课题20项,其中国家重大招标项目3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4次、二等奖4次,3篇博士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8篇硕士论文获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蒋冀骋教授的近代汉语研究,唐贤清教授的副词研究,陈建初教授的语源研究,郑贤章教授的近代汉字研究,蔡梦麒教授的音韵研究等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

2.现代汉语

本方向主要研究现代汉语语音、词汇、语法,其中尤以方言研究和语法研究见长。本方向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4人。近年来,出版专著15部,主编教材3部,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6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1次,二等奖1次,3篇硕士论文获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1篇博士论文获湖南省优秀博士论文。罗昕如、陈晖、彭泽润等教授的湖南方言研究、丁加勇教授的语法研究在国内享有盛名。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国际硕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硕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侨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等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

3.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等类别。实践环节占2学分,其中科研实践占1学分,教学实践或者社会实践占1学分。

4.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须在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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