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本学科于2004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建立博士后流动站。本学科现有成员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7人,博士生导师2人。本学科有外国文学经典研究、中外文学关系研究和海外汉学研究三个研究方向,师资力量雄厚,梯队结构合理,科研成果丰富。近五年来,本学科成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5项,省社科基金与省教育厅课题12项,出版专著24部,发表论文近200篇,在尼采及其与中国文学文化的关系研究、海外汉学研究、狄更斯及狄更斯学术史研究、庞德研究、艾略特研究、库切研究,以及中国文学文化与外国文学文化关系研究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或优势地位。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博士点培养具有坚实中外文化、学术基础、熟练掌握一至两门外语的关于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研究的创新型的科研和教学人才,以及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的新闻出版等文化事业的应用型人才。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1、外国文学经典研究:A欧美文学研究 B 东方文学研究。
2、中外文学关系研究:A 中外文学比较研究 B 中外文论和美学比较研究。
3、海外汉学研究:A海外汉学中国文学研究 B海外汉学与比较文学关系研究。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博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
课程学分 |
学术活动 学分 |
|||||||||
总学分 |
公共必修课学分 |
学科必修课学分 |
任意选修课学分 |
||||||||
15.0 |
13.0 |
5.0 |
4.0 |
4.0 |
2.0 |
||||||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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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形式 |
备注 |
||||
公共必修课程 |
100010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6 |
2.0 |
1 |
笔试 |
必修 |
||||
100010009 |
博士英语 |
48 |
3.0 |
1 |
笔试 |
必修 |
|||||
学科必修课程 |
104020047 |
中外文学比较研究 |
36 |
2.0 |
1 |
笔试 |
必修 |
||||
104020048 |
中外文论比较研究 |
36 |
2.0 |
1 |
笔试 |
必修 |
|||||
任意选修课程 |
104040001 |
比较文学专题研究 |
36 |
2.0 |
2 |
考查 |
至少选4.0学分 |
||||
104040002 |
西方作家专题研究 |
36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03 |
跨学科比较研究 |
36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04 |
中外文化专题研究 |
36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63 |
西方文学批评史研究 |
36 |
2.0 |
2 |
考查 |
||||||
补修课程 |
304020001 |
比较文学原理 |
54 |
3.0 |
1 |
笔试 |
至少选3.0学分,跨学科考生必选 |
||||
必修 环节 |
xs0000001 |
学术活动 |
2 |
考查 |
必修 |
||||||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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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侨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
国际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其他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国际研究生若本科阶段或硕士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港澳台侨研究生及国际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等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三个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公布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通知》(院通[2023]26号)、《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创新成果的认定办法(试行)》和《文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6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和《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