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本学科形成于20世纪三十年代末在湖南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师范学院开设的文学理论课,经钱基博、魏猛克、骆鸿凯、杨安仑、汤龙发、樊篱等国内知名学者的开拓发展,已形成文学原理、文艺美学、中国古代文论和外国文论等四个稳定的研究方向。现学科成员共15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4人,讲师5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15人(包括具有博士学位者),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并已招生、指导博士生的3人。近五年来,学科成员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5项,主持省部级课题10项,主持湖南省教育厅课题6项,参与各类社科课题10项。在《文学评论》《外国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学遗产》《文艺理论研究》《学术月刊》等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4 0多篇(共发表论文140多篇),出版专著15部,主编教材4部,获省部级以上奖项8 项。
本学科具有历史悠久、人员学历职称层次较高、年龄结构合理、学缘较广泛、队伍稳定、研究方向的分布比较合理、学术积累比较丰厚等优势,这为本学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成员的知识基础比较扎实,思维比较活跃,学术视野比较开阔,学术研究比较扎实,既有较扎实的国学根底,亦对西学的观念和学理有较广泛的了解。教师中曾有3人4次到英、美、俄、法、日等国,进行学术研究或学术访问,直接与国际学术界进行交流与对话。四个研究方向相互呼应、相互补充、整体推进,在融合中西学术思想的基础上,侧重文学基本理论的研究,在多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具有扎实的文艺学学科及相关学科知识,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了解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最新动态,能从事文艺理论以及文学的科研与教学,具有比较突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学术型人才。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在文学原理、文艺美学、中西文论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理论等知识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并能把所学的理论与知识运用于具体的理论、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中去。本学科重视理论基础,注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强调发扬本学科理论性强的特点,要求能以理论指导实践。本学科要求博士生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基本上无障碍地阅读外文理论书籍与文学原著,以更好地学习国外文论、文学知识与相关学术思想,追踪人文、社会科学的新的发展。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本学科现设有文学原理、古代文论、文艺美学、外国文论等四个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本学科的研究方向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总体需求和学科发展的前沿,以及本学科的科研实力与老师的指导力量,综合考虑而设置。
1.文学原理。
注重从中西文学和文学理论的原始材料和最新态势出发,吸收欧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对文艺学领域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和新的理论阐释。本方向注重文学形象、小说-叙事理论、文字与图像关系、文化批评和文学基本理论的研究,要求博士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文学知识,有较高的外语阅读能力,较强的理论思维与逻辑推理能力,能够在纷纭复杂的文学与理论现象中,通过研究,得出自己的有一定创新性的观点与结论。
2.古代文论。
在全面了解古代文论基础史料和基本学理的基础上,侧重于传统文化与古代文论、中国文学批评理论的研究。前者探讨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中国文化对古代文论的理论范畴和思维方式的深层制约,解析古代文论中所体现的民族文化精神,深化古代文论话语内涵及其民族特性的研究;后者则通过揭示古代批评方法、批评思维、批评文体、批评术语的特色及其在20世纪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中的演变,为当代中国文学批评理论的建设提供历史的参照。
3.文艺美学。
包括美学原理、西方美学、中国美学、审美教育等研究领域。美学原理注重纯粹理论的研究,对美学的基本命题、概念、范畴、方法进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探索,以求推进美学之精神内在的演变发展,为当代中国美学的思想原创提供可能。西方美学研究力图描述和揭示西方美学的历史行程,并重点研究经典的美学文本及其美学思想家,为美学基本理论研究提供丰富的观念和方法的参照。中国美学研究,一方面对于中国古典美学展开宏观的探索,另一方面对于重要的美学典籍进行新的历史语境的研究,以期阐释新的意义和价值。审美教育注重研究美学基本理论和审美经验的融合,以求纯粹理论和感性实践的辩证统一,在具体的历史文化环境,研究审美教育如何可能的问题,使美学进入现实世界和关注主体的日常生活和精神提升,从而使审美活动成为理性、感性和诗性相互和谐的精神桥梁。
4.外国文论。
包括西方文论和东方文论两个方面,本学科外国文论研究方向主要侧重古希腊到近现代欧美的西方文论的研究。西方文论在历史上拥有强势话语地位,内容丰富、思想深邃,原创性和建构性极强。本研究方向注重对西方浪漫主义文艺思潮、20世纪西方文论与重要文论家的研究,要求博士生在掌握基本的文艺理论知识与文学知识之外,对西方文学史与西方文论有深入广泛的了解,具有较深的哲学修养和较强的理论思辨能力。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博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
课程学分 |
学术活动 学分 |
|||||||||
总学分 |
公共必修课学分 |
学科必修课学分 |
任意选修课学分 |
||||||||
15.0 |
13.0 |
5.0 |
4.0 |
4.0 |
2.0 |
||||||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
|||||||||||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形式 |
备注 |
||||
公共必修课程 |
100010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6 |
2.0 |
1 |
笔试 |
必修 |
||||
100010009 |
博士英语 |
48 |
3.0 |
1 |
笔试 |
必修 |
|||||
学科必修课程 |
104020004 |
文学理论经典研读 |
40 |
2.5 |
1 |
笔试 |
必修 |
||||
104020005 |
专业前沿讲座 |
24 |
1.5 |
1 |
考查 |
必修 |
|||||
任意选修课程 |
104040005 |
文学理论专题研究 |
32 |
2.0 |
2 |
考查 |
至少选4.0学分 |
||||
104040006 |
文学批评专题研究 |
32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07 |
古代文论范畴研究 |
32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08 |
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法论 |
32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09 |
中西美学原著研读 |
32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10 |
西方美学专题研究 |
32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11 |
西方文论专题研究 |
32 |
2.0 |
2 |
考查 |
||||||
104040012 |
西方当代批评理论研究 |
32 |
2.0 |
2 |
考查 |
||||||
补修课程 |
104070002 |
中国文学批评原典研究 |
32 |
2.0 |
1 |
笔试 |
至少选8.0学分,跨学科考生必选 |
||||
304020004 |
文学原理研究 |
32 |
2.0 |
1 |
笔试 |
||||||
304020005 |
美学原理研究 |
32 |
2.0 |
1 |
笔试 |
||||||
304020007 |
西方文学批评史 |
32 |
2.0 |
1 |
笔试 |
||||||
必修 环节 |
xs0000001 |
学术活动 |
2 |
考查 |
必修 |
||||||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
|||||||||||
港澳台侨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
国际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其他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国际研究生若本科阶段或硕士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港澳台侨研究生及国际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等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三个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主要考察博士生阅读“文艺学博士研究生书目”指定的经典著作的情况。考核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以进入博士论文的写作。考核不合格的三个月后可以重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则延期到下一学年参与下一届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博士论文的写作也顺延到下一学年开始。
八、学术论文发表
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公布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通知》(院通[2023]26号)、《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创新成果的认定办法(试行)》和《文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6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和《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