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兰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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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兰文学创作奖”实施办法

发布人:日期:2019-06-03 11:20浏览数:

为营造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学生文学创作兴趣,更好地体现青年学生文学创作成果,著名儿童文学家、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汤素兰教授特捐资设立“素兰文学创作奖”。为切实做好“素兰文学创作奖”的实施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素兰”文学创作奖基金总额为100万元,本奖暂设十年,每年从中支出10万元用于“素兰文学奖”的奖励,其中8万元用于奖励,2万元作为评奖工作经费。

第二条 “素兰文学奖”共设儿童文学、散文杂文、动漫剧本、微型小说作品等4个方向的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学年五月份。

第三条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评选最终审定权由专家评委会认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素兰文学奖”评委会。

评委会组成部分为:3

1. 专家组委会:

主席:

(其余待定)

2. 专家顾问团:

总顾问:汤素兰

(其余待定)

3. 师大管理委员会:

李伶俐 郑贤章 熊剑峰 岳凯华 彭万福 肖百容 周灿

秘书长:王倩

秘书组:陈胜冲 欧阳唯一 周子杨

第三章奖励项目

第六条 奖励对象为湖南师范大学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原则上每人参评作品不得超过3件,每人获奖作品不得超过2件。

第八条 参评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参评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第九条 参评作品中所使用的文字、图片等,必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具备独立著作权。如因参评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申报者必须自负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主办单位可视情节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追责。

第十条 主办方享有参评作品相关信息的网络传播权,以及根据宣传需要,将作品进行相关的编辑、展览的权利。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第十一条 本次评奖共设置4个方向的文学作品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1. 参评作品体要符合时代主旋律,要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构 思新颖,主题鲜明,艺术视角独特,艺术形象生动;

2. 参评作品最终提交格式为.docx格式,并要求:标题使用二号黑体,正 文使用四号宋体,行距为固定值22磅;

第十二条 本次评奖设置奖项如下:

第四章 评选办法及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评选办法安排如下:

一、申报程序:

参评选手可直接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3月30日。申报时请上交报名表及对应格式的作品电子档,压缩文件名应为本科/硕士/博士+学院+学号+姓名+(参评类别),报名邮箱为slwxj@hunnu.edu.cn。

二、评审程序:

1.“素兰文学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专家组委会负责评选,若未达到评审标准,相关奖项可空缺;

2.经管理委员会审查后,评比结果将于每年5月份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负责本次大赛的赛事组织及奖金发放,并接受参评选手和湖南师范大学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第六章 表彰与奖励

第十五条 “素兰文学创作奖”管理委员会于每年5月通过网站公布各项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公布后,学校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如出现奖项空缺,当年剩余奖金流入基金池。

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素兰文学创作奖”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管委会与校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素兰文学创作奖”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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