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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6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细则

发布人:日期:2016-12-22 00:00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6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细则

一、拟转入、转出学生必须符合的条件:

1、一年级转入、转出学生高考主要科目语文或英语成绩至少一门须达到相应要求,即高考语文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或英语在120分以上(含120分),以150分制换算。上述证明材料需要学生自己提供,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资格。

2、二年级转入、转出学生要求在校学习期间品行表现良好,且转入学生原则上从二年级转入一年级。转出学生上述证明材料由本院开具,转入学生需所在院系提供,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资格。

3、所有转入、转出学生均需要附加一份该生家长同意转专业的证明材料(可以是有家长签名的快递邮件或传真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将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4、凡报名转入我院的所有学生需将材料提交到文学院教务办(127室)。

5、除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转入、转出的条件。

二、拟转出、转入学生名额:

1、一年级转出、转入人数:

专业名称

2016级人数

转出(10%

转入

备注

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

208人

20人以内

40人以内

汉语言文学(中文秘书)

43人

4人以内

8人以内

汉语言文学(中文基地)

35人

2人以内

0人

入校后经选拔进入基地班的学生不允许再转出

汉语国际教育

49人

5人以内

10人以内

2、二年级转出、转入人数:

专业名称

转出

转入

备注

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

10人以内

10人以内

二年级转入文学院的学生原则上到一年级(2016级)就读

汉语言文学(中文秘书)

2人以内

2人以内

同上

汉语国际教育

2人以内

2人以内

同上

三、报名时间: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下午5:00之前。

四、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公示时间:

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

五、考核方式:

面试。

六、考核内容:

考核考生是否具有汉语言文学(含中文教育、中文秘书)、汉语国际教育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

七、拟转入学生考核时间:

2017年1月5日(星期四)晚上(18:30—22:00)。

八、考核地点:

文学院217教室(候考)、文学院小会议室(面试)。

文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湖南师范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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